从虾米事件窥视音乐版权在中国<1>
大概一个星期前,国内电子厂牌山水旗下部分艺人在虾米网的豆瓣小组发帖质疑和指责虾米网的强盗行为。归结为以下几点:
1. 虾米鼓励用户自己上传艺人的歌曲mp3,从而规避自身的侵权行为
2. 虾米指定网站虾币体系,上传整张专辑可获得虾币,下载歌曲需要支付虾币,而人名币作为兑换方式之一,和虾币进行1:1的汇率挂钩。用盗版来的音乐为自己赚真正的钱。
3. 虾米网没有主动和网站内大部分歌曲的版权所有者:独立厂牌、唱片公司和艺人取得过任何联系。过去没有,今后如果所有者不找上门的话,估计也不会有。
山水不是第一个质疑虾米网的人。虾米也只不过是中国众多侵权音乐网站中还算形成比较专业化和商业化模式的网站。版权的维护,最终还是要靠每个所有者自己。
这让我们联想到6月初由Split Works和加拿大TNT Production联合在上海举办的传递中国会议。会议的第二天主办方邀请到了国内音乐版权代理公司R2G的总裁吴峻进行了一次精彩的发言。详细内容你可以看这里
下面我们试图翻译部分那次发言的内容
“R2G在过去的几年里一共帮助数家音乐公司打赢9个侵权官司,每个官司直接赔偿为6万人民币,平均到每首歌大概5k-7k人民币。然而官司结束后这些歌曲给公司带去的版权收益为300万人民币”
“如果艺人、乐队、厂牌和唱片公司不从现在开始维护自己的版权的话,拿这些版权就是没有价值的。版权的价值是在维权中突显出来的”
“不要一味的等着国家政策和大环境的改变。必须从现在开始,就看看自己能先做些什么。”
这是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并且无解网会一直关注这方面的最新动态,
扩展阅读:和虾米的对话–5G白话活动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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